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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爆胎错踩油门 车辆侧翻一人死亡

2015-03-26 10:40:49
来源:转载 作者:综合报道

大客车司机李某50多岁,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可是当他遇到车辆爆胎的突发情况时,因采取措施不当,竟然成了刑事法庭的被告。

2012年6月16日下午,李某驾驶大客车沿沈海高速公路一路疾驶,突然大客车左后外侧车轮爆胎了,听到这个声响,李某明白大客车爆胎了,然而,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他心中有点慌乱,竟然本能地踩了一脚油门,这脚油门踩完,车身竟在巨大惯性作用下又受到瘪气轮胎的阻碍,导致车辆侧翻。车一翻,可想而知,车上乘客纷纷移了位,扑腾扑腾地摔倒,几乎全都受了伤,数名重伤者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

一位乘客虽在医院抢救2个多月,可还是没能救过来,死了。经法医鉴定,该人因车祸致脑挫裂伤、肺挫伤等,导致肺炎,败血症,发生脑、肺、心等多脏器衰竭死亡。能看出来,由于车祸原因受了伤,最终引发了致其死亡的病症。另外三名伤者经司法鉴定为重伤。至于轻伤,则多达21人,其他23名乘客是轻微伤。

不仅如此,大客车还把高速公路上的设施撞坏。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李某在大客车爆胎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李某赔偿被害人直系亲属及部分受伤乘客经济损失,撞坏的路政设施也赔了,被害人亲属对李某表示谅解,书面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除刑事责任,李某被取保候审。

被害人亲属请求免除李某刑事责任,但这没用。因为《刑法》有规定,交通肇事死了人以及有重伤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就不是民事案件而是刑事案件了。

去年2月,李某被拘捕。庭审时,李某被指控犯有交通肇事罪。

李某对这项罪名提出异议,他辩解说,案发时自己就是正常驾驶大客车,车辆突然爆胎,纯属意外,自己采取的措施没错,但车翻了才导致严重后果,自己并没有违章驾驶行为,应属无罪。

学过交通法规的驾驶员都知道,在驾车行驶中遇到车辆爆胎现象,正确处置方式应是,如果是自动挡汽车,让车滑行,然后将挡位降到最低挡;如果是手动挡车,让车滑行,同时减挡。此时特别忌讳踩油门也不能踩刹车,这样极易导致车身剧烈移位甚至翻车。本案中大客车发生爆胎,确实属于意外,但他措施不对处置不当,导致车辆侧翻,死了一人重伤三人。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措施不当,应负全责。

法庭上,控方与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还是采纳控方指控,认定李某驾车时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三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李某辩护意见不采纳。鉴于李某赔偿被害人及部分受伤者的经济损失,从轻处罚。

结果

今年3月4日,甘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刑1年11个月。

这正是:疾驰大客撞天灾,左后外轮突爆胎;司机慌把油门踩,车辆侧翻众人摔;伤者送医急救治,一命归西未醒来;赔完损失难交代,法槌敲落定尘埃。

有天灾,有人错,有无尽的惊魂,有泪,有血,有刑克,这一次无妄之灾,像一阵莫测的飓风,将一整车人的命运,席卷进生活的谷底,其中,夹杂着数不清的哀号和伤痛。

在这样一次汽车爆胎事件中,没有受益者,所有人的命运都一样,被上苍狠狠地嘲弄了一回。我们似乎已经没有必要再去指责什么,只想在这样一个沉痛的事故中,能帮众人汲取哪怕一丁点的教训。在高速路上发生爆胎,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如何预防,如何应对,应成为每个驾驶员和交通公司长年累月一刻不能松懈的关注焦点。

汽车驾驶员,有时就像船长、机长、列车长一样,担负着他的所有乘客的命运安危。每一天,这世界上都有数不清的交通工具在海陆空往来穿梭,绝大多数的安全往返,或许会使人放松对安全问题神经的紧绷。然而,万分之一的事故,就会使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崩溃。

如果每一次出发前,他们都能清晰自己身上的这份责任,能够带上一种使命感,像第一次出发时一样充满忐忑,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临大敌,或许,才是对命运最好的敬畏,对乘客最好的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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