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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车辆仍须申领检验标志

2015-01-14 08:59:37
来源:转载 作者:综合报道

9月1日起,非营运类轿车等车辆实行6年内免检新政实施。记者1月13日从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避免因程序升级等原因给车主带来不便,交警支队在对新程序调试后,将于9月9日起开始正式办理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手续。届时,免检车辆的环保免检合格手续一并办理。市交警支队提醒车主须按期申领检验标志。

符合这些条件 车辆6年内可免检

根据有关政策,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市交警支队提醒,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以及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不享受免检政策。

记者还了解到,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注册登记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享受两次免检;注册登记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只能享受一次免检;而注册登记在2010年8月31日(含)之前的,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市交警支队提醒,6年内免检非6年只检一次。属于免检的车辆,每两年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等窗口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据悉,办理免检手续,车主首先须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经办人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经核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同时,须向环保办证窗口提交行驶证复印件后,办理环保免检合格证。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中心办公窗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的二楼19号和6号窗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的办公窗口、市内的4个二手车市场(甘井子区龙安路18-5号的大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甘井子区西南路(甘)9-10号的大连二手汽车交易市场、高新区七贤中路5号的大连颐龙二手车交易市场、二十里堡的大连汽车广场二手车交易中心)以及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办证窗口,均可办理免检手续。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车主办理检验合格标志的申领,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中心已协商大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为该公司的保户受理代办服务,详情请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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