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建立平台发布驾照信息
市民陈女士最近遇到了闹心事,她在10年前考取驾照,却一直没开车,因而忽视了驾照在2008年就应换证。最近几天,她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到交警部门一询问得知驾照已被注销。“我就寻思要是交警能及时提醒我一下,是不是就好了?”
昨日,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处长孙宝堂告诉记者,交警部门近日已经开通这种系统,通过短信、互联网所建立的平台,为驾驶员提供个性化服务。“比如,最近这个驾驶员快到换领证日期,就可发送短信提醒。”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信息到达率比较低,“现在大家更换手机号码都较频繁,很多驾驶员在手机号发生变动后,都不按规定到车管所备案。”孙宝堂说。
驾管新规:需及时更改驾照信息
孙宝堂告诉记者,以往很多司机都知道,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化时,应在三十日内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但许多驾驶人却不了解,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同样需要在三十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备案。
今年1月1日刚刚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因此说,如实申报驾驶人信息是每名驾驶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另外,新部令也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是国内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的新举措。
在此,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时,一定要提供准确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同时,当自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持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份证明,到辖区大队车管分所或姚家车管所备案,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网友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第条/共条